(记者姚琼)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11月1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省环保督察指出突出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明确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等七个方面、37个突出问题的整改任务、责任分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立行立改、点面结合的原则,以“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的“七个一”工作标准,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所有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负责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及时上报整改进展情况,随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于每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整改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整改办进行督查督办,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按照《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