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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警方成功规劝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2017-10-13 12:26  汉中日报

本报记者 崔慧芬 实习生 刘泽荣

日前,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东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思想动员,成功规劝一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嫌疑人投案自首。

2017年4月,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信息摸排中,监测出境内有人在网上大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汉台分局东关派出所随即全力开展侦查工作,于5月初将犯罪嫌疑人吴某现场抓获。

经查证,现年23岁的吴某,系汉台区武乡镇吴庄村人。2016年6月,吴某在深圳某文化传播公司工作期间,从公司内部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因工作原因又接触到互联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产业链,遂开始在网上与网友交换信息。2016年6月初,吴某返回汉中,拉拢其在汉中上大学的表弟,专门从事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生意。他在汉台区丰辉花园小区租赁办公场地,购置电脑等工具,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在互联网上大肆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千万余条。

因吴某犯罪次数多、涉及地域面广,收集证据极为困难。由于证据不足,东关派出所只能将其释放,之后吴某便一直逃窜在外。

之后,东关派出所经过2个多月的严密侦查,充分掌握了吴某的犯罪证据,于8月25日在网上向吴某发出通缉。

“吴某没有结婚,父母都在老家,中秋节在中国传统节日里也是团圆节,吴某很可能会回家和家人团聚。”东关派出所民警刘峰告诉记者,考虑至此,“双节”前夕,他们拿着网上在逃人员登记表和刑拘证,多次上门给其父母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规劝儿子,前来自首。

10月1日下午2时许,吴某在其父和亲戚的陪同下,前来东关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初步查明,吴某自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已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千万条次,非法获利5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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