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设置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合理化和针对性。区分不同对象,合理设置内容和指标。镇办突出工业经济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全域旅游、脱贫攻坚和党的建设。部门突出市考指标、追赶超越指标、区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脱贫攻坚和党的建设。垂管部门主要考核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分不同时期工作的需要,合理调整指标和评价权重。根据不同的评价主体,按照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对同一项考核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引导各镇各部门发挥优势,做大产业;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大了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脱贫攻坚等重点指标的权重,使考核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增强考核的制度化和规范性。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官评”与“民评”相结合的原则和“突出重点、扩大民主、考准考实、简便易行”的思想,科学制定考核办法。积极制定并试行《目标责任平时考核办法》,由各主管部门不定期地对各自下达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并形成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量化打分的依据。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文件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将考核方案、考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指标完成情况公之于众,使被考核对象心中有底、干部群众心中有数。建立健全社会评价体系,通过发放社会评价表、电话调查等方式,大范围地了解社会各界对被考单位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纪检干部全程参与,实行考核过程全程监督。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公示制,通过电话、信函通知、网站公布等形式,对各被考单位打分结果进行全面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全面反馈,以正式文件将目标责任考核量化打分和评定等次等情况进行通报,使被考单位看到成绩与不足,明确努力改进方向。
全面转化应用成果,增强考核的实效性。把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评优奖金发放相挂钩,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把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相挂钩,考核被确定为优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20%,良好单位为15%,一般单位为13%,较差单位为10%;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相挂钩,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较差等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被诫免谈话。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其他班子成员不得进行提拔使用,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在选拔干部时作为重要依据,在全区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