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弓旭东
9月15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甲斌抽出时间,再一次来到金台区蟠龙镇晓光村,对法律援助对象袁某进行回访。
10年前,袁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身受重伤。多年来,肇事方迟迟不能兑付赔偿款。直到去年,法律援助中心在获悉情况后,立即帮助袁某启动法律程序,免费帮其找来代理律
师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相关信息,积极解决袁某的赔偿款问题。
通过司法程序,袁某与肇事方的纠纷解决了,而法援中心却没有就此放手,李甲斌专门前往袁某家中回访,并且承诺后期仍会继续跟进。像这样的案件,对从事法援工作的李甲斌来说不胜枚举,对每一起案件,他都认真对待,全心全意帮困难群众维权,为老百姓“撑腰”。把法援站建到群众家门口
法律援助事业,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官司维权的民心工程。作为法援工作者,李甲斌深知其重要性。要让群众得到实惠,真正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加大法援力度,拓宽法援渠道。
陇县天成镇村民余某,去年因道路问题与邻居发生争执,被邻居殴打受伤,其住院治疗费用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多达5万余元。余某虽是农村妇女,但知道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权。近日,她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事情后,初步审查其符合援助条件,立即向县法律援助中心转交了申请及相关材料。
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符合条件后,及时指派专人承办此案。在以往,余某要申请法律援助,必须亲自前往县法
援中心申请。而如今,镇上就可以代理解决。这种便民措施,就是法援工作者服务民生、打通法援最后一公里的好做法。
近年来,李甲斌与同事积极向上争取,对外多方沟通,致力于扩大法援工作面。在他的推动和协调下,我市近年先后在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以及市区19个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起法律援助工作部,各县区也在工会、妇联等社会组织中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5个,县区依托乡镇(街)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9个。
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等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援助,再也不用跑远路了。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援工作不止是为群众和律师搭建起了沟通的平台,更多时候法援人还要积极为援助对象奔走维权。在对待每一起法律援助案子时,李甲斌都满怀热情和耐心,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去年,一名四川籍民工在市区一工地打工时受工伤,出院后该民工前往市法援中心寻求帮助。李甲斌在接待他后认真了解情况,并为其代写了司法文书,随后又耐心讲解相关事宜,让其先与企业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再进行诉讼程序。后来,这位民工按照李甲斌说的方法,与建筑公司协商解决,得到工伤赔偿3.5万元。
多年来,李甲斌接待的来访群众已达千余人次,为来访群众代写司法文书230余份,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到了自己的全力,也得到了困难群众的一致好评,为他们撑起了一片蓝天。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援工作者,首先自己必须精通业务。多年来,为了详细掌握各县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李甲斌不断奔波在各个县区,或是参与现场调解,掌握基层工作开展情况,或是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回访受援人。
23年来,李甲斌一心扑在法律援助事业上,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陕西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