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回欠款非法拘禁他人 当着家属面殴打受害人
在韩某某等人追回欠款的过程中,不仅实施殴打,还会采用一些非常恶劣的侮辱手段。这些行为不仅使借款人人身遭受伤害,而且也使人格尊严遭受到践踏,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有些被害人因此背井离乡无法与家人团聚,有的为保护家人不得已与妻子离婚。
而在“金雨空放”公司借款的席某某就是众多受害人之一。2016年10月,席某某为偿还银行贷款,通过中介联系到韩某某借款,韩某某等人到席某某住处实地考察后,双方签订一份25000元的借条,实际仅支付19000元。借款到期后,席某某无力偿还本金,延期两次,共支付利息1万余元。
2016年12月20日,韩某某带领团伙其他成员找到借款人,为逼其还钱,先在一家川菜馆内对借款人进行殴打,又带借款人前往蓝田老家找其父亲要钱未果后,当着借款人父亲面抽打耳光,逼其父亲还款,并且拿着喇叭在村中高喊。然而这一切并未结束,韩某某等人将借款人带至中贸广场一公寓酒店看押继续殴打。借款人不堪欺辱,为了保护家人席某某与妻子协议离婚,并让妻子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
17年团伙成员偶遇正在做摩的生意的借款人,将其控制后在车上进行殴打,后将借款人带至饭店强行灌酒再次殴打。随后在一家足浴店内对其采取扇耳光、凳子砸、捆绑、夹乳头和生殖器、烟头烫等手段殴打折磨,且强行扣走借款人手机和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