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陕西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将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
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要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落实初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改革等。
同时,将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等方面着手,创新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包括:大力支持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乡村绿色发展、大力支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