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平安促进和谐,平安推动发展,平安创造幸福。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市碑林区公众安全感和平安碑林创建知晓率,争创“平安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碑林区最具安全感城区良好形象,碑林区委政法委决定从2018年11月起至12月,在《西部法制报》开辟专栏,登载碑林区平安建设工作成效,宣传今年以来扫黑除恶和“争创‘平安鼎’”工作成绩。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扫除社会黑恶势力与反腐败斗争、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碑林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决心,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强化领导精准落实责任
中省会议后,碑林区委政法委立即组织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期部署会。
5月15日,碑林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碑林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碑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5月25日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碑林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哲表示,尽快传达会议精神,严格保守工作秘密,落实工作纪律,积极按照区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做好宣传工作。
随后,碑林区委书记、区长组织召开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并前往公安碑林分局调研,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主力军作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涉恶团伙案件21起,侦破案件77件,抓获16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23万元,提起公诉1件,生效判决1起3人。
深入摸排强力实施整治
结合区情,碑林区委政法委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方案》《扫黑除恶工作奖惩办法》,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五项机制,设立开通举报电话、邮箱、信箱,扩大线索收集方式,鼓励、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碑林区委政法委组织派出所民警和街道、社区干部积极深入各社区走访居民群众,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对可能有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涉黑涉恶人员有联系的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甄别。公安、工商、交警、交通等22个成员单位也加大对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地区、行业、领域的摸排、排查力度。同时,统筹运用纪检监察组织“信、网、电、访”四位一体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渠道,通过主动下访、现场接访等方式,提高问题线索质量。6月底前,区纪委监委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建立专门台账;9月底,对今年以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
7月12日上午,碑林区法院院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琳明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审理了由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敲诈勒索一案,对涉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据悉,自深入摸排整治以来,扫黑办汇总各类举报线索32条,已核查25条,挂牌督办3件。其中,处理省级转办案件8件,办结7件(均不涉黑涉恶),1件正在核实;市级转办案件10件,办结9件(均不涉黑涉恶),1件转长安区办理。
此外,强化“一案双查”“双向移交”机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自侦自办案件和上级移交的案件,由公安机关挂牌督办,成立专案组,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聚焦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反映到扫黑办的案件线索,坚持深挖细查,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涉及公职人员的案件实行“双向移交”,确保折断“保护伞”、拆掉“黑后台”。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公安碑林分局双向交办涉黑恶线索3条,有效地实行了“一案双查”。
精心策划全面开展宣传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碑林区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宣传等宣传报道形式,实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微信有信息、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微博有互动、短信有消息”。据统计,碑林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纸质媒体宣传58篇、电视宣传9次、广播宣传4次、微信传播1218条、微博宣传332条、客户端宣传110条、网点宣传80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碑林区在全区重点路段、重要场所张贴发放扫黑除恶公告、宣传画报、宣传彩页、宣传展板等,在各街道、社区轮流展出。
为了营造社会联动、全方位宣传态势,“争创‘平安鼎’碑林在行动——迎国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文艺演出活动于9月25日在骡马市兴正元广场举行,进一步扩大了争创“平安鼎”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碑林区将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提升办案水平,立足扫黑除恶全流程,积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壮大宣传声势,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