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重阳节当天,华商报关于《西安养老机构服务调查》的报道,在老年读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引起了省民政厅的高度重视。19日,针对本报调查中提出的问题,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接受了华商报的专访,就四个问题给出了回复。
我省整体情况--建成各类养老床位23.1万张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医养结合不断探索。全省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130万人,为统筹做好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西安、铜川和安康市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2016年省民政厅厅遴选了35家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2017年确定26家医养结合示范典型机构,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提供巡诊义诊、预约就诊、远程医疗会诊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养老服务。
专访——
公办养老院的主要职责是兜底特困人员
华商报:老人们反映,目前公办养老机构少,而且不收身体或精神正常老人,民营养老机构收费高,老年人无力承担。
省民政厅:全省有养老机构814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44个、民办养老机构270个,公办养老机构占比66%。
目前,政府投资兴办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所需费用由政府承担。公办养老机构的空余床位,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可收住其他老年人。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陕西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
西安对医养结合试点养老院补助50万元
华商报:老年人重视医养结合,但大多城郊的养老院看病不方便,养老院设施硬件、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有没有改善的措施?
省民政厅:自2016年以来,省民政厅配合卫计部门,推进我省医养融合发展,共同推动西安、铜川和安康市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遴选了35家养老机构开展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目前,全省400家敬老院、253家养老机构均设立了医务室,有620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有63家养老机构、医院融合开展养老业务,医养结合模式初步形成。
西安市作为医养结合试点城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今年,西安市民政部门会同西安市卫计委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每年对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10个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给予以奖代补奖励,每个机构补助50万元;对开展社区居家医养结合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卫生院等10个基层医疗机构给予以奖代补奖励,每个机构补助20万元。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行社区责任医师团队服务模式和家庭责任医师签约服务,全市已建立全科医师服务团队626个,覆盖了95%的居民社区。目前,绝大多数的养老机构都设有医疗卫生室(所),大部分民营养老机构能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采取与医疗机构业务协作等方式,确保院内老年人能得到及时、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