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陈万峰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督察长;
杨志辉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半年);
姜润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军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志博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
李胜坤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局长;
冯耀华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局长;
吕文华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分局局长;
贠彦武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局长;
张超同志为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挂职半年);
闫朋卫同志为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挂职半年);
张燚同志为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挂职半年);
李西社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
范永显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
姚文涛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
岳继锋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
师拉虎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
上官虎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
陈宏斌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
吕旭升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马林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赫虎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田少鲜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白鹏蛟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
刘志勇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王晓锋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
杜备战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
万世红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公安干部学校校长;
刘云江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督察长;
谢高波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督察长;
李胜坤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督察长;
冯耀华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督察长;
吕文华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分局督察长;
贠彦武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督察长;
侯晓峰同志为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调研员(挂职半年);
贾林江同志为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半年)。
李君宇等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现予以正式任命:
李君宇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宫永锋同志为咸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毛建荣同志为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玉荣同志为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君宇等以上4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免去:
张维护同志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毅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局长职务;
王测量同志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康柳毅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军同志咸阳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分局局长职务;
禹德同志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局长职务;
张永利同志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退休;
李西社同志咸阳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职务;
王晓锋同志咸阳市公安局指挥部副主任职务;
万世红同志咸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李胜坤同志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副调研员职务;
符信用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解建锋同志咸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武军同志咸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剑辉同志咸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李闯民同志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李宏德同志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退休;
苏东明、王涛、付春林、何崇彦、张力、董克权、朱东民、曹建平、景子良、张文哲、梁选智同志退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