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改税对城乡居民生活有影响吗?没有!
2016年3月,中央确定河北为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唯一试点省份,要求河北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7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北京、山东、四川、陕西等九个省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
在国家税制框架下,我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设置,按区域划分为关中陕北和陕南两大区域两个标准,陕南水资源丰沛,税额标准低于关中陕北;按类别分为地表水、地下水、城镇公共供水和其他用水四大类,地表水税额标准低于地下水;按取用水户划分为农业生产者、农村人口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单位、特种行业以及其他行业,特种行业税额从高加倍征收,其余税额从低征收。
根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省水资源税共申报2760户,收入2.71亿元,比去年同期水资源费收入略有增长,纳税人及全民节水意识有所提高,促进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系列的水资源费改税对城乡居民生活会不会产生影响?“不会产生影响,我们对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确定税额,将原城市自来水综合水费中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城镇居民实际缴纳的自来水税费不变。”陕西省财政厅税政处调研员吉卫东表示。
对城镇居民来说,居民不是纳税人,这次改革将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作为纳税人。对农村居民来说,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不缴纳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