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我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将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等“十严禁”的规定。并积极做好特殊群体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随迁子女入学要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不得随意提高门槛。
省教育厅明确,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确保平等入学权利。各地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