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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确定生源

2018-04-11 08:59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4月10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促进基础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确定和调整县域内公办初中、小学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学区划分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为每一所初中学校招生划分对口直升的小学。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对于辖区内热点学校分布不均的县(市、区),可根据城市热点小学、热点初中分布情况,实行多校划片。实行多校划片区域的小学、初中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学校,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公平。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的招生。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纳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不得跨市域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和鼓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招生。

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要制定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明确招生录取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各地要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记者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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