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1月23日,《陕西省旅游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各市(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要求不断健全旅游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旅游系统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旅游行业普法工作。
《办法》明确,全省旅游部门要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实效,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机关内部分工负责、省市县三级旅游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围绕旅游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办法》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孙辉 记者 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