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8批次食品不合格,省食药监局日前公布了核查处置情况,并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宝鸡市渭滨区峪泉便民市场水产临时摊位王某经营的河虾,不合格项目呋喃西林代谢物,经营(抽检)日期: 2017-07-03 。 王某购进该批次河虾 6千克,已全部销售,未召回不合格产品。因违反《食品安全法》,涉嫌构成刑事追诉标准,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渭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追溯了不合格河虾来源,已将有关线索移送产地所在地宝鸡市凤翔县农业部门调查处理。
户县洋洋金阳光商店经营的鸡蛋,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生产日期2017-11-05 。 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产品 95.14千克 ,销售 85.14千克,扣押 10千克 ,企业发出了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12千克。该商店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西安市鄠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免予处罚,没收不合格产品22千克 。并及时追溯了不合格鸡蛋来源,上游供货商涉嫌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已构成刑事追诉标准,此案件移交西安市鄠邑区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润家超市经营的鸡蛋,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经营(抽检)日期: 2017-11-07 。 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产品 32.8千克,已全部销售,企业发出了召回公告,未召回不合格产品。 润家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免于处罚。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追溯了不合格鸡蛋来源,已将有关线索移送上游供货商所在地渭南市华阴市食药监管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