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队获悉,2017年,陕西省居民收入快速增长,首破两万元大关,居全国第20位,位次前移一位。
2017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两万元,达20635元(全国25974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0位,位次较上年上升一位;同比名义增长9.3%,快于全国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快于全国0.3个百分点。陕西居民收入与全国差距由2010年的20.8%缩至2017年的20.6%,相对差距缩小0.2个百分点。从可支配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与转移净收入齐头并进,拉动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工资性收入11254元,同比增加888元,增长8.6%;转移净收入5571元,同比增加705元,增长14.5%;经营净收入2630元,同比增加92元,增长3.6%;财产净收入1180元,同比增加76元,增长6.9%。四项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4.5%、27%、12.8%、5.7%。按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611元,中低收入组10992元,中等收入组18359元,中高收入组29076元,高收入组51316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243元(全国22408元),增长10.4%,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8.4%。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2010年为基期,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2017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10年增长85.5%。要实现2020年居民收入翻番,今后三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均增速只需达到2.5%。结合当前陕西“追赶超越”和积极向上的经济形势来看,收入翻番可望提前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