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数月两次流产,女子手持男友所写的“欠条”起诉到未央区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条”支付感情补偿款。那么,这样的“欠条”有效吗?法院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女子流产引起两张“欠条”男友拒绝支付并反诉
女子许某与郑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于2016年9月相识,认识后一周便确立关系并同居生活。同年12月,许某怀孕,后流产,郑某于今年1月给许某出具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郑某与许某在交往过程中给许某带来了人生中的伤害,现给于补偿,补偿金额为10万元,2017年6月30日付一半,余下部分2017年12月30日付清”。写下“欠条”的第二天,许某用郑某的手机将郑某支付宝中的3.6万元转到自己账户。
今年4月,许某再次怀孕,后来自行前往医院做了人流手术。5月,许某将郑某叫到她的住处,要求郑某对其“补偿”,郑某不同意,两人发生冲突,郑某报警,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郑某同意再支付许某2万元感情补偿款,并写下了“欠条”:“郑某欠许某感情补偿款2万元,约定2017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
后来,许某拿着“欠条”多次找郑某讨要“欠款”,郑某都拒绝支付。
今年7月,许某起诉到未央区法院,要求郑某支付“欠条”所载明的款项。郑某则提起了反诉,请求确认他为许某出具的欠条无效,并返还自行转走的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