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美国:发现虐童不举报 追究老师刑责
上世纪60年代,两个美国的儿科医生发表论文,通过一系列虐童案例,提供了能应用于实践的受虐儿童辨识方法。一时间,美国各州,乃至西方各国,都制定了受虐儿童的强制举报法案。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法案中提及的特定人员,比如医务人员、教师等,一旦发现儿童虐待行为,必须向相关机构报告,否则便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美国人的“虐待”标准比中国的低得多:“只要是剥夺了学生的平等权利和自由,或者是妨碍了学生最佳发展的作为或不作为都可以归为虐待行为”,即只要学生感到被教师轻视,就可以称之为被“虐待”。
在美国,公立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幼儿教育学士学位,而私立幼儿园或托儿机构的教师须取得副学士学位(通常是社区学院或两年制专科学校颁发的毕业文凭)。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