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我市财政部门获悉,我市将设立2亿元的农业产业扶贫信贷担保基金,增资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担保方式,放大信贷资金,以“财政 +金融 +担保”的合作方式,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
据了解,在我市推进扶贫攻坚过程中,涉农经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通过吸纳贫困户就业、入股分红、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正成为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良好载体。然而,一些涉农产业经营主体却受“融资难”“融资贵”等因素制约,难以扩大规模和提升市场竞争力。为此,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扶贫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宝鸡市农业产业扶贫信贷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新型经营主体的产业扶贫担保贷款额度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量为依据,每带动1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吸收1个贫困人口就业,可获得不超过5万元(含)的贷款额度。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含)。
同时,《办法》还规定,对于执行基准利率的扶贫担保贷款,由县区扶贫部门运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30%的贴息。担保公司按照不高于1.5%的担保费率对产业扶贫担保贷款借款人应收取的担保费,市财政全额给予补助支持。
据悉,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对象及其申报的借款项目,将由项目所在县区扶贫和农业部门共同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后报市扶贫办统一向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推荐办理担保贷款业务。
本报记者孙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