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陕西省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陕政发〔2017〕15号)精神,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莲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莲湖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团结和组织辖区中医药工作者,特别是民间、民营中医药人员和民营机构,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发掘、整理、验证、创新、推广民间中医药,丰富与发展中医药学,促进西安市莲湖区中医药发展和学术交流搭建平台,为莲湖中医药事业发展,拟成立西安市莲湖区中医药协会。
讨论会上,余局长对成立协会的目的、宗旨及主要职责进行说明。随后大家对《章程》逐条进行了讨论分析,各会员单位负责人对《章程》草案提出了合理化的修改意见。
会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