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寸的电视到底是什么概念?估计很多市民都很难回答这个问题,但认真的孙先生回家测量并计算了,结果发现他买的55寸电视只有42寸,为此他将商家告上法庭,获赔3倍赔偿。
买了一台55寸的电视 回家测量后只有40寸
2014年11月16日,市民孙先生在宝鸡商场公园路店闲逛,发现店内正在进行TCL电视大促销,孙先生看上一台55寸电视机,花了4599元将电视机买回了家。
电视安装好后,孙先生总觉得不太对劲,电视似乎不够大,于是他测量了电视机的实际对角线,长度为140厘米,按一寸约等于3.33厘米换算,也就是说买回来的这台电视只有42寸左右,而非商家标注的55寸。
“这明显属于欺诈消费者的经营行为。”孙先生是西安消费维权联合会的一名志愿者,觉得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孙先生查询后得知,宝鸡商场曾因销售电子产品宣传不规范,长度计量单位使用“寸”已被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于是他将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陕西省计量监督条例》第6条、第17条;《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第6条、第16条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依法判令商家退还货款4599元并三倍赔偿13797元,诉讼费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