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徐家湾所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情况展开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具体通过“一看、二问、三查”的方式,重点检查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相关情况,要求和督促企业严格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告知消费者该药品必须凭处方才能购买;二是严格药品分类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必须分区(柜)摆放,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警示语要悬挂在醒目位置;三是处方必须由执业药师审核并凭处方销售,留存的处方必须要有执业药师的签字或盖章;四是严格处方审核管理,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下一步徐家湾食品药监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管,确保辖区群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