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发[2017]80号)文件精神要求,蓝田县安监局从7月11日起,集中7天时间,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各类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等问题,执法人员已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安监完成整改。
截止目前共检查5个工贸企业、6个加油站、1家个危化品储藏企业,制作现场记录12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应急管理意识,加强应急准备,提升事故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