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县公安局富仁所成功处置1起煤气罐失火险情,及时防止了煤气罐爆炸可能造成的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受到当事村民和周围群众的交口称赞。
7月12日20时许,永流村村民姚党旗在外屋屋檐下搭建的灶台热饭时煤气罐起火,火苗喷射1米多长,火光四射。富仁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民警李召锋和辅警张坤等人迅速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时,发现正在着火的煤气罐位于农宅角落屋檐下,与邻家房屋仅有一墙之隔,煤气罐随时有可能爆炸伤及邻居和围观的群众。民警李召锋等人迅速把围观群众劝离到安全位置。辅警张坤奋不顾身冲到起火点,想尝试接触罐体,将起火煤气罐转移至安全地带,但罐体已被喷射出的火苗烤的发烫,根本无法下手。张坤找来一床被子,用水浇湿被子紧紧裹住正在着火的煤气罐,迅速转移到安全位置,继续用水冷却罐体,关闭阀门。
由于处置迅速,方法得当,险情得到及时排除,未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