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周至县水环境质量,全力保障水安全。大力推进《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6〕6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36号)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6〕6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36号)等水污染防治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治标向治本转变,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程监管,通过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泥安全处置与综合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等措施,全面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周至县水环境质量水平。
二、具体任务。
(一)城镇水污染治理
1.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2017年建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1)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
落实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按照职责分工查清“河长制”县级18条河流沿岸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及污水处理厂溢流量,并提出解决方案。由县水务局汇总后报告相应河长。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各相关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完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落实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污水管网建设
开始实施污水处理厂内的雨污分流工程,减少污水干管旱流。
(1)2017年周至县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落实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按照职责分工查清“河长制”县级18条河流沿线市政管网和雨污混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河长办。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各相关镇政府
(3)建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解决拦河截污问题。
落实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
3.污泥安全处置与综合利用
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污泥转运管理机制,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1)2017年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县城、重点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和利用。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按照规范要求,建成污泥应急堆放点,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泥堆放问题。
落实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
(3)建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肥料加工示范工程。
落实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
4.河道污染整治
(1)对各河流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测,按照职责分工,对不达标的排污口进行达标整治。
落实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2)依法对河道两侧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河道两侧小商小贩进行清理整顿,严禁在河道两侧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污染水体。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河道垃圾治理,一是加强河道巡查,查处河道垃圾倾倒行为:二是对河道垃圾及时清理,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
5.再生水利用
完成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1)2017年底,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保障性住房要配套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以上。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6.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2017年底前,实现非汛期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工业水污染治理
(1)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
落实单位:县发改委,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到2017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化肥利用率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治率不低于2016年水平。
落实单位:县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落实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部门: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3.加快农村综合环境整治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开展河道清淤输浚,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4.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1)2017年6月底前,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落实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落实单位;县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水资源节约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
发布重点用水单位名单,把规模以上重点用水单位纳入国家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系统,严格监管。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年度目标任务。将高耗水产业纳入禁止或限制产业目录,2017年底,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2亿立方米以内。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严控地下水超采
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除应急备用和特殊用途用水外,逐步予以关闭。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压采目标,有效涵养和保护地下水资源。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3.加强城镇节水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实施,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或《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Ⅰ级节水要求。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917年12月
4.提高用水效率
开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明确年度用水效率控制评估,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考核并按照年度实施。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将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划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规划或节水专项规划。
落实单位: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5.开展生态流量试点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完善水量调度方案,保障河流生态流量、2017年底前,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在渭河流域完成生态流量试点河流清单及相关调查评估报告、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1.保障饮用水水资源安全。
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序开展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资源规范化建设与评估,。依法清理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资源监控、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2017年年底,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开展重要饮用水水资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落实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防治地下水污染。
(1)石化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地等区域逐步实施必要的防渗处理、
落实单位:县商务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2017年年底,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建设。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3.推行排污许可
2017年6月底前,完成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底前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所涉及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落实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4.建设水环境监测网。
推进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设,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2017年底前,建成全县水环境监测网。
落实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六)环保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1.实施新技术指导目录
实施《陕西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提高入选技术示范推广率。因地制宜,选择适用技术,编制周至县技术指导目录。
落实单位:县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环保新技术示范推广
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污泥资源利用和安全处置等适用技术,推动科技成果共享与转化。
落实单位:县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 工作要求
一是要成立机构。各相关镇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主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于5月24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二是要梳理工作任务。各相关镇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安排具体工作每季度末月28日前向县水务局报送本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县水务局汇总后于下季度首月五日前报市环保局。
三是要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报送文件及汇报材料。对未按时报送的的单位或报送内容与检查情况不符的,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殷义力 联系电话:13700295650
附件;1.河流水质目标及治理任务责任分解表
2.西安市重点湖库水质目标责任分解表
3.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5.渭河流域生态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6.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站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7.西安市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河流水质目标及治理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分类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排污口整治
完成黑河排污口整治,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017.9
县水务局
2
污水处理工程
完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2017.12
县住建局
3
完成周至县集贤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调试污水达标排放
2017.9
集贤产业园
4
建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肥料加工示范工程
2017.9
县住建局
5
污水管网工程
建成周至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解决拦河截污问题
2017.9
县住建局
6
其他任务
制定《黑河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7.6
县环保局
西安市重点湖库水质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湖库名称
水质状态
水质目标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
黑河水库
Ⅲ类
Ⅲ类
Ⅳ类
Ⅲ类
2017.12
县环保局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厚畛子、板房子、王家河、陈河、集贤镇污水处理厂
2017.12
县水务局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西安秦韵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稳定存栏3000头猪,建设大型沼气池
2017.12
县住建局
2
陕西供销福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稳定存栏4200头猪,建设大型沼气池
2017.12
县住建局
3
陕西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粪便综合利用工程
稳定存栏1800头猪,建设大型沼气池
2017.12
县住建局
渭河流域生态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沙河流域治理工程
对沙河河道生态修复
2017.12
县住建局
2
湿地保护工程
新建黑谓湿地、涝渭湿地、泾渭湿地,总面积3679万平方米
2017.12
县水务局
3
渭河两岸绿化美化工作
结合渭河综合整治方案,在堤防临水侧20米护堤地种植矮景观数目,在堤顶两肩栽植行道林,在两侧边坡种植草皮,在背水侧50米护堤地内栽种经济林和绿化林带,城市段适当增大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宽度
2017.12
县水务局
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站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水源保护工作
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生态恢复工程,设立保护区标识标志
2017.12
县水务局
2
中小电站清理工作
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渭河流域中小电站清理工作,对经济社会贡献不大但影响水生态的小水电站要坚决予以关闭
2017.12
县水务局
西安市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原始编号
地市(区)
考核点位(详细地址)
现状及目标
责任单位
1
GQ17
西安市
周至县马召乡焦楼村
良好
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