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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不力将被问责

2017-06-22 08:26  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2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评价办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将每年开展一次,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将被问责。

何秀超说,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省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评价的具体过程包括自查自评、第三方监测、实地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复查、发布报告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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