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对该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出表扬,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奖励13000万元,“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奖励8000万元。
2016年,陕西省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中省扶贫资金投入政策、保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幅不低于20%,并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30%,增幅达到43.58%,高于中央财政增幅。积极推动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资金实行切块下达,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效益,在财政部年度绩效评价中获得A等,受到了通报表扬。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