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至县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在县城某大型生活超市购物,结帐时发现两件商品标价与电脑小票不符,举报的两件商品为:1,恒峰遇尚872小伞冰模(货号3015815)价签标价为5.80元,电脑结算价为9.50元;2,恒峰环保纸杯(100只货号3016327)价签标价8.90元,电脑结算价为14.50元。接报后举报中心立即派人前往该超市调查。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确实存在低标高结行为。经局领导批准,立即按照价格欺诈启动立案程序,对举报案件进行取证,并约谈超市负责人。目前,此案件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