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 健全“三重一大”制度
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个别单位修缮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作了检查,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工程支出的1400余万元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市台联 公款旅游已做退款处理
针对“变相使用公款旅游”问题,对涉及2013年7月组织理事调研,违规消费的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退款处理,共退款2586.8元。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党组书记与相关当事人谈话,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党组以此事作为市台联的典型事例进行剖析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杜绝今后调研活动出现上述情况。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违规出租房已解除合同
针对瞒报并违规出租房产问题,党组决定,将银闸胡同9号房屋正式向市财政局上报,列入市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该房屋作为为侨服务基地,向市财政局提出使用意见并申请专项经费。解除合同,不再出租,处理好善后事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同时,正式上报登记,向市财政局请示汇报,经财政局研究,同意该房屋作为为侨服务基地使用,纳入全市国有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停止向个人发放值班用品
针对“乱发实物和现金”问题,停止向个人发放值班用品,改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现班子成员中,2015年6月领取洗漱用品和床上用品的6位领导干部,每人按当时价格退还现金957.5元,共计退还5745元。
市档案局(馆) 21400元违规补贴已退
责成档案学会针对“个别领导在市档案学会以审稿费、点评劳务费、组织劳务费等名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清退,并提交情况说明报告。相关当事人已全额退回违规补贴21400元。进一步规范档案学会文化交流活动,暂停赴台文化交流项目。针对涉嫌“小金库”的交流活动结余款,已经纳入档案学会财务核算,统一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标准,停止使用工会经费为退休人员购买慰问品。
市委研究室(改革办) 纠正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
针对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不规范问题,对8名同志未经审批在社团兼职的问题,目前已经全部停止兼职,整改到位。对确需继续兼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报批后方可继续兼职。同时,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彻底纠正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的问题。(记者 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