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湖区顺利完成了2017-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协议供货招标工作。本次招标工作由综合科作为采购人代表,监督科作为监标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8家供应商。招标过程中两个科室分工明确,相互制衡,形成了合理、合法的制约机制。
监督科以《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准则,以推进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为目标,紧紧抓住“依法监督”这个重点,全程参与了招标文件制定、评审专家抽取、供应商投标文件审核、评标现场监督、招标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确保各环节操作有据可依,最大程度杜绝了人为干扰因素,进一步推进了协议供货制度阳光发展,有效降低了政府采购工作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