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与退休
职工档案是我馆查询利用工作中的一大热点,因此,本期档案与信息,与大家分享的是查档利用工作中,群众关于退休方面的三大疑问。
第一,办理退休为什么需要职工档案?
这就要讲到1997年7月16日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将企业职工划分为“老人”“中人”“新人”三种。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简称为老人;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离退休的职工,简称为中人;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简称为新人。而目前来我馆查询档案的市民基本属于“中人”,对于这些 “中人”来说,职工个人档案就比较重要了。因为工龄会被“视同缴费年限”,而档案是对工龄进行认定的唯一依据。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工种来说,档案记录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详细信息,也是保障其能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的依据。
第二,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1)招工档案。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即常说的“招工表”。(2)调动档案。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的,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动手续。(3)工资待遇材料,包括转正定级表、调资审批表等材料。(4)下乡档案。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当年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回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5)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如独生子女档案,根据相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人每月可领取106元补助金。(5)其他材料。
第三,档案遗失或缺少材料怎么办?
一些市民临退休时,才意识到自己的档案不知去向;还有一些市民有档案,但是 社保中心审核时里面缺少材料。上述情况,就需要补档,即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目前碑林区档案馆为碑林区众多街道企业、集体企业和全民企业职工的补档提供了帮助,帮他们找到了职工档案缺少的档案资料。补齐这些材料,职工们就可以顺利办理退休等相关事宜,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了。(段水利)
更换新证需调取婚姻档案
5月14日,我馆接待了一位军人来查询结婚档案。这位军人2009年登记结婚时使用的是旧军官证,由于自2016年7月起,我国采用唯一编制证件号,换发新的军官证,原来的军官号被注销。因此,他想复印结婚档案,变更结婚证上的身份证件号。并且,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这位军人也有了自己的身份证。现在,他可以拿着结婚档案更换新的结婚证了。
一般情况下,因证件号、出生年月或姓名等信息有误,需要更换结婚证的,首先要调取婚姻档案,然后去婚姻登记处更换新证。(段水利)
婚姻档案为房屋过户提供依据
5月23日,郭先生气喘吁吁的来到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窗口对工作人员说:“同志啊,你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查一下我的结婚档案。”档案馆窗口工作人员仔细了解了他的具体情况:原来他的妻子在几年前就去世了,亡妻名下有一套他们夫妻的共同房产,现在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他的结婚证已遗失多年,手续无法办理,便来到政务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通过档案利用系统迅速检索到了刘先生的结婚档案,并出具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提供了帮助。(张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