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卢光文主持召开了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碑林区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确定我区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217项,其中“零上门”事项11项,共涉及33个单位。连同首批公布的事项,我区共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377项。
在第二批清单的梳理中,我们始终遵循“两统一、两对照、一审查”的原则,即:8个街道办事处的事项数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严格规范事项名称,坚持与权责清单对照、与其他区县清单对照;按照合理合法、合乎规范的要求,始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清单内事项符合法定职权、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