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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班主任考评奖励 优秀者每学年奖励1万

2017-05-26 10:23  中国教育报

本报福州5月25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近期正式出台,将班主任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考评为优秀的班主任每人每学年奖励1万元,良好、合格等级每人每学年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考评不合格者不享受奖励。

据介绍,自实行绩效工资以来,福州市班主任岗位津贴平均每月120元,低于福建省平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实施办法明确,考评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中职校、特教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班主任、年段长。每个建制班设班主任一名,年段长根据班级数、年段实际情况科学配备。对考评等级实行比例控制,原则上优秀等级数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30%、良好比例不超过50%、合格和不合格的控制在20%以内。

据福州市教育局局长唐希介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发放标准,福州市班主任年均奖励8200元,月均683元,加上原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人均的120元,合计达到每月803元。

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为一次性专项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专项安排。等级考评奖励金从2016至2017学年开始执行,于每年教师节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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