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支出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我局联合县考核办制定出台了《户县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试行)》。
本办法共分为五章十二条,从五个方面对考核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考核对象。全县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考核对象;二是规定考核范围。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和财政存量资金等纳入考核范围;三是设定考核节点。全年设定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12月31日等五个节点进行考核;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镇、各部门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对未达到目标进度且排名靠后的部门(镇)要求撰写情况说明或进行约谈;五是强化考核结果。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情况,将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对未达到要求的予以扣分。
本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各镇、各部门支出责任主体意识,加快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更好地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