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组织设置,构建全面覆盖体系。在街道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的基础上,以党员组织关系为基础,由街道党工委牵头,将辖区内不同隶属管理的党组织联合起来,在街道成立“大工委”,并制定运行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党建工作全面覆盖体系。
二是强化领导核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大工委”书记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书记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委员由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规模或影响力较大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充分发挥好专兼职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和非公领域党务工作者队伍的作用,合力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力。
三是优化运行机制,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或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区域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解决街道建设和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双重管理制度。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在原有党组织、党员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遵循共驻共建原则,接受街道“大工委”指导,发挥各成员单位场地、信息、人才等资源优势,形成多方协同、资源统筹的区域化服务合力,不断提升服务辖区群众的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