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户县法院召开首次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胡永利召集,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成员、案件承办人、审管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形成的讨论记录将存入案件卷宗备查。
会议讨论气氛热烈。承办法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后,汇报了案件争议焦点。参会法官逐一发表意见,就案件审理的争议焦点问题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参会法官提出的意见最终经整理后提供合议庭复议时参考。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户县法院成立专业法官会议以来在民事案件审判上的首次实践。专业法官会议提供的借鉴性和参考性意见不需要强制履行,即保障了意见的专业性,又将裁判决定权回归合议庭或主审法官,有力落实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