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务院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了夯实这一惠民政策基础,近期,区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通知》要求,西安市财政局2014年至2016年分两批下拨莲湖区专项资金共617万元。莲湖区教育局将专项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六幼”、“七幼”、“八幼”三所幼儿园的基础实施建设工作。截止检查之日三所幼儿园累计使用专项资金437万元。
下一步,检查组将进一步对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开检查组电话欢迎各级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