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视检查。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辖区治污减霾及环境管理各项工作进展 。
二、告知劝阻。对工地扬尘、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冒黑烟等行为应进行告知劝阻,防止发生更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
三、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告知劝阻无效或无法告知劝阻的情况下,应迅速将情况直接上报到有处置权的上级网格或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同时上报包抓领导。
四、配合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有关工作人员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五、跟踪落实。监督反馈上报信息的处置处理情况,对处置时限、处置过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督,直到问题解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