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碑林区召开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推进会,对全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碑林区食品药监局、教育局、学校(含托幼机构)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下发了区食品药监局和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碑林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及要求、展现形式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工作谋划,确保按期完成此项工作。鼓励承担“视频厨房”建设任务的学校将监控摄像设备与碑林区食品药监局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监管水平提升。
会议强调,全面启动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负责制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按照工作部署,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确保换证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会议还下发了《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调查表》,了解各学校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为后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确保顺利完成全区学校食堂10月底全面实现“明厨亮灶”建设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