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峰 通讯员 孙涛 实习生 魏来)“检察长当公诉人,院长担任审判长,这样的庭审我还是第一次见到。”5月10日,咸阳市秦都区刑事审判庭一位参加旁听的市民张先生如此感慨。原来,这是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安钢检察长身着检察制服,语言流利精准地对被告人张某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讯问,通过环环相扣的提问,清晰地展现整个案件事实情况,逻辑严密地对张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事实进行了一一举证,既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又使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受到了深刻教育,展现了国家公诉人良好的职业素养。这全部得益于安钢检察长在办案中,从审查逮捕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再到制作法律文书和出庭支持公诉,整个过程亲力亲为。
“被告人张某,对于你自己来说,你才26岁,刚刚步入社会。你本应有着美好的前程,是你投机侥幸的心理作祟,触犯了法律,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让你只能面对今天这样的审判。被告人,公诉人希望你能够认识到你的行为对于自己的人生是不负责任的,考试作弊,贻害社会,害人不浅!”这是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钢就其亲自办理的张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出庭公诉时进行法庭教育的一幕。在法庭教育的过程中,坐在被告席的年轻小伙张某,频频擦拭泪水,不住地点头。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大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办案,全面激发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安钢检察长作为已入额的院领导,带头承办具体案件,通过办“精品案”、出“示范庭”,全面落实办案要求,明确办案职责,发挥了院领导引领示范作用。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今后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将不再是稀罕事,对于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指导推动作用,也将成为今后司法改革实践中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