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打击旅游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旅客及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旅游发展良好环境,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旅游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市物发[2017]86号)文件及2017旅游服务环境提升年和重点旅游工作等文件精神,莲湖区物价局制定方案并实施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一是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销售联票,强制搭售保险,交通费用与门票捆绑;不按照规定程序擅自涨价;不执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索道、环保车、游览观光车(船)、游乐设施以及导游讲解等相关服务是否明码标价。三是旅游景点停车场及景区周边停车场是否存在自定标准、超标准收费、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四是旅游景区内及周边经营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有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餐饮、住宿、休闲娱乐行业等价格。五是严肃查处景区及周边餐饮、住宿、休闲娱乐行业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两套菜单”、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六是其他涉旅行业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区物价局将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关于旅游方面的投诉举报。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违反明码标价和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坚决通过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