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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革强接受审查

2017-05-09 15:17  新华社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革强接受组织审查

新华社长沙5月9日电(记者刘良恒)记者9日从湖南省长沙市纪委获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革强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刘革强,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湖南益阳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985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沙市检察院反贪局助理检察员、税务检察室副科级检察员、政治部副科级检察员、刑二处正科级检察员,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长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长沙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2年11月至今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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