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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宣人员伪造领导审批单 7年侵吞资金40余万被诉

2017-05-08 08:07  检察日报

(通讯员樊离 洪剑)依仗领导的信任,利用单位财务管理的漏洞,通过涂改、伪造领导审批单,使用复印件重复报销等手段,在7年时间里合计侵吞44万余元。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对杨某提起公诉。

55岁的杨某在洪泽区某镇从事了多年外宣工作,尽管只有高中文化,身份上也只是临时聘用人员,但工作成绩很突出,领导对他很器重,先后让他担任镇文化管理员、党政办负责人、对外宣传联络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全面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2010年,为进一步加大辖区旅游宣传推广力度,当地专门针对宣传工作出台奖励政策。可没想到,这一“利好”却改变了杨某的人生轨迹。

2010年6月,杨某偶然发现,领导出于对他的信任,在审核费用明细时并不十分严格,作为证明的相关单据可以用复印件代替,甚至少一两张也没事。发现漏洞后,杨某以小填大,虚报、多报了几百元稿费。得逞后,他胆子更大了,甚至直接在领导审批过的单据上添加、篡改数字,再模仿领导签字审批,以此先后骗取宣传奖励金28万余元,虚报费用16万余元,累计侵吞单位资金44.5万元。

“刚开始,侦查机关是以涉嫌诈骗罪对该案进行调查,但我们发现杨某所在单位曾正式任命他为当地对外宣传联络小组办公室主任,他也正是利用了这一身份实施了职务侵占。”负责审查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2017年3月,洪泽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对杨某批准逮捕。

从审核单据到签字确认,再到发放奖金,任何环节只要有人仔细查验一下,虚报、篡改的事情就不会发生。“正是由于案发单位相关部门的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人员责任心缺失,才造成了他长达7年虚报造假无人发现的严重后果。”洪泽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说。

据了解,案发后,洪泽区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专门组织发案单位60余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当地对基层站所财务报销管理工作进行问题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审核和监管,切实补齐制度漏洞,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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