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区委常委、副区长胡民升对我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情况开展检查,区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俊、副局长何立凯、园区执法大队长张小斌及局环卫科、鹿苑街办环卫站有关负责人陪同。
检查人员采用徒步方式,先后对东方红路、鹿苑大道、南正街、西环城路等一、二、三类道路路段保洁情况进行现场测量,考核员使用随身携带的毛刷、小簸箕和电子秤等工具,采用“以克论净”的方式对该路段道路清扫保洁情况进行考核。通过检查发现,所抽查城区一、二、三类路段地面浮土均在规定每平方米尘土量值以下,达到了道路清扫保洁应有的质量标准。
胡民升要求,相关部门、各街办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 深度保洁”作业标准(试行)》要求,加大城乡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冲洗频次与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发挥现有“机械清扫+人工清扫”合力,定期在全区组织开展大冲洗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努力实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的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与要求,全力维护高陵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生活环境。
附: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一级道路地面尘土,人工清扫和机械洗扫每平方米均不超过10克,垃圾路面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二级道路地面尘土,人工清扫和机械洗扫每平方米均不超过15克,垃圾路面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三级道路地面尘土,人工清扫和机械洗扫每平方米均不超过20克,垃圾路面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