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60元
5月1日起,西安市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60元。
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17-04-29 00: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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