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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加座椅不允许 发生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2017-04-23 08:05  陕西传媒网

共享单车投放市场后,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迅速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第一选择”。近日记者发现,一些“宝妈”们也加入其中,在车座前加装儿童座椅,追求“骑车带娃两不误”。“这种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网上非常多,价钱也便宜,一般的几十块钱就能买得到。如果要用随时安装,使用完毕后拆卸也容易,还挺方便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

在共享单车上自行加装的行为是否合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因为安装儿童坐椅在骑行中出现安全事故,共享单车运营方是否会承担连带责任?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分别采访了单车运营方、律师及交警。网店:安装方便销量可观

昨日,记者按照市民所说在某购物网站上搜索,发现销售这种座椅的店铺多达上百家,售价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种类大致分为手拧螺丝款和十字螺丝款两类。其中,手拧螺丝款号称“出门不需要带工具”,随时可装卸,售价略贵。

一位店家向记者介绍,这种“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的结构简单,三五分钟就能完成拆装。

当记者对于座椅的安全性提出质疑时,店家则强调,“不用担心,座椅有60公斤的承重。”记者看到,该网站上销量最好的店铺月销已达上千件。更有卖家打出宣传口号:儿童座椅让共享单车“秒变亲子工具”。运营方:明文禁止出事故不担责

对这些人为图自己方便,私自改装共享单车的行为,单车企业怎么看?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分别咨询了摩拜单车、酷骑单车、ofo等公司,均被告知,在用户协议中,有类似“单车应为单人骑乘”的条款,使用者搭载他人,违反用户协议。因此,不建议用户使用自行加装的固件。如果因此发生安全事故,使用者应自行承担损失,运营方不会担责。

对于这一问题,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何睿律师也认为,在共享单车平台方已尽到安全告知义务的前提下,使用者违反用户协议,私自加装固件,如发生安全事故,并因此产生损失时,应自行承担责任。交警:出行方便莫忘安全

西安市交警支队新城大队靳警官昨告诉记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共享单车是公共交通工具,设计上没有使用座椅,那是从安全性来考虑的,自行安装安全上得不到保障。还有就是,网上此类座椅不能确保一定符合安全座椅的检验标准,所以不建议加装。”靳警官提醒广大市民:安全要比出行方便更重要。(三秦都市报首席记者 张晴悦 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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