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近日,县财政局联合县监察局、审计局组织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自查阶段,从4月10日至4月14日,各单位进行自查;抽查阶段,4月19日至4月28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处理阶段,5月2日至5月10日,对检查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整改阶段,5月19日前,单位根据处理情况进行整改。检查活动将进一步促进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唤醒财政“沉睡”资金。对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将用于县域经济社会亟需发展领域,切实缓解财政收支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