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交通管理, 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有效防治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和 《阎良区2017 年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 现决定对驶入城区道路和航空产业基地建成区的部分机动车辆实行限制通行措施。特通告如下: 禁行车辆:载货汽车、 机动三轮车、 拖拉机、 农用运输车、黄标车。
禁行区域城区限行区域为: 人民路(含人民路, 东起汽车站十字,西至天然气十字) 、 凌云路、 铝业路及以北; 振兴路 (不含) 以东; 新兴路 (不含) 以西; 前进路 (含) 以南。包含倚天路、 润天路、 公园南街、 公园北街、 胜利街、 延安街、 凤凰北街、 凤凰南街、 大良路、 文化路、 教育路、 康复巷、 凤凰东路、 延凤路、 白云路、 凌云路、 铝业路、西飞大道。
航空产业基地限行区域为: 蓝天二路以北 (不含) , 航空二路以东 (不含) , 郑赵路以东(不含) , 迎宾大道与蓝天二路丁字以北路段。
禁行时间:每天7时至21时 (含周六、 日)其它事项: 对于关系民生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上述车辆, 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后, 需提前到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免费) 。经批准后, 严格按照通行证内容行驶。(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