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受援人李某送来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显功威 弱势群体得维权"的锦旗,李某一边将锦旗送到法援工作人员的手中,一边对法援中心为他提供的帮助表示由衷地感谢。
2011年农历腊月,李某经人介绍与代某认识,并口头协定李某给代某开货运车辆,每月工资4000元,承诺干满一月后签订正式合同。2012年2月23日,代某承揽陕西某公司钢材运输业务,李某在卸货时受伤。李某住院后,代某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后拒绝继续支付治疗费用。李某家庭困难,根本没有钱请律师,无奈之下他想到了法律援助,于是来到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陕西沐杰律师事务所葛永哲、王曙红两位律师承办该案。通过两位律师耐心细致负责的工作,李某最终依法获赔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