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陕学前教育条例再征意见 倡导办3周岁以下早教

2017-04-05 10:30  陕西传媒网

省政府正在审查的《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继上月首次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为提高立法质量,本月再次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份涉及千家万户孩子上幼儿园权益保障法规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倡导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教育。

意见稿拟定,学前教育机构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查,应当按照有利于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班。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和方法,满足学龄前儿童感知、体验、探索需求,保护、培养学龄前儿童的兴趣和想象力。禁止对学龄前儿童以集中授课方式开展汉语拼音读写、汉字读写、数字书写运算和外语认读拼写等训练。

此次征求意见4月17日截止,通讯地址为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710006;电话63916419,传真63916444;电子邮箱shfzc87294499@163.com。(三秦都市报记者 张维)

全站热点
碑林区直机关工委检查组到安监局检查指导党建工作

2017-04-05 09:53阅读

丁酉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文

2017-04-04 16:01阅读

“清明时节雨纷纷” 4月4日陕西省天气转好

2017-04-03 08:10阅读

未央区辛家庙、草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召开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会

2017-04-01 17:40阅读

未央 草滩街道高标准完成幸福河沿线生态环境提升工作

2017-03-31 18:59阅读

陕西全省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取消加成 《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2017-03-31 11:00阅读

临潼区栎阳街办联合学校发放城市治理倡议书

2017-03-30 16:39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