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企业实际情况,未央区安监局将督促辖区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同推进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决心消除应急预案工作的“鸡肋效应”,避免应急预案工作仅停留在“纸上谈兵”的层面。
本项工作重点要求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新状况重新开展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调查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周边区域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根据实时运行情况及时修订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至少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以检验处置方案的有效性。争取在报警、紧急疏散、现场急救(包括中毒、窒息、灼伤等)、溢出泄露处理和火灾控制几个方面的实践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区安监局已将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